给了辞职单不给办离职手续是犯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34:12
我是信华科技的员工本人是11月24日辞职的,该公司是叫我11月28日下午3点来办离职手续的,但是我家里有是那天没来,等到12月5号来办,信华科技人事的说我的手续不能办,需要延后。请问有这回事吗?

原则上15日之内应该办理,结转保险档案关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至少你的单位有超期办理的嫌疑。但不知你是否是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的单位,如果不是,12月24日后他不给你办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