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学生的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19:11
我的同学在一家超市工作,在上了2天班后,于第三天下午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却以赔偿损失为由想其提出1000元赔偿 ,并把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衣物扣留,后有向其提出赔偿招员工带来的广告费,同学无奈下拨打110,可是被以种种理由不与受理,现在还在为此事奔走。
我想问的是,这件事就真的只怪我们这位同学吗?他的这些要求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私自扣留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更是违法的,为什么解决起来这么麻烦?是我们这些刚出校门的学生不懂事?还是这个社会真的就这么黑暗??~?~!?

身份证报失,补办。他有没有签合同?合同有规定赔款吗?没的话可以告敲诈。公安不受理的话告检察院。

国家有规定的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许扣留个人证件24小时的110不办理他们也是违法的!

明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