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权证几时上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28:29
长电权证几时上市?

【2005-08-0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长江电力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5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对价措施
(1)长江电力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21股,共转增33,073.76万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23,281.3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每10股实得1.421股;
(2)经国家批准,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该电站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提高约0.02元/千瓦时(以正式批文为准)。按目前总股本计算,长江电力每股收益提高约0.025元;
(3)长江电力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共计派现136,694.4万元。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96,222万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每10股实得5.88元(含税);
(4)除三峡总公司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通过上述措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共获送1.2496股及现金4.14元,每10股共实得1.6706股及现金5.88元(含税),同时还可享受葛洲坝电站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
2、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承诺
三峡总公司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三峡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长江电力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除三峡总公司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