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结果的结果不是结果”这句话怎样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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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范畴揭示的是事物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处在普遍联系、相互制约中的任何一种现象,必然是由另外一种或一些现象所引起,它又必然引起另外一种或一些现象。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出版、肖前等主编、第274页]“世界上各种现象的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包括二重含义:一是任何现象、任何变化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同时,任何现象、任何变化也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结果。二是整个世界是息息相关、相互作用的错综复杂的因果链,这一因果链总是连续的。”[同上、第278页] 我们承认辩证唯物主义这些关于原因和结果的论述,同时必须指出客观世界变化发展的终极原因是上帝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即上帝创造和主宰世界。我们也必须指出世界上各种现象的因果联系之所以具有客观普遍性,是因为上帝在创造和主宰世界过程中遵循事物的属性和规律性,让事物的属性和规律性发生作用,上帝不去任意干预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就好象这个世界不是上帝创造和主宰的,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以致任何现象、任何变化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同时,任何现象、任何变化也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结果。例如某个学生考取了某个知名大学,这个结果就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人们能从中找出许多原因,如该学生学习勤奋刻苦,平时学习成绩优异等等,这些原因导致该学生考取知名大学这个结果。这个原因和结果也是上帝在设计中安排的,是必然要发生的,上帝决定人的命运与人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是统一的。假如这个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很好,但考试时发挥失常,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他未能考取理想的大学,这种原因和结果也是上帝的安排,人们能够从现实中找出导致这种结果的符合逻辑的客观原因。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因果链与上帝的安排是统一的,上帝的安排不是盲目的,上帝安排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有其符合规律、符合逻辑的原因和结果,因此存在是合理的。

事件c的发生是b引起的,我们称b是c的原因,c是b的结果。根据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性原理,b事件的发生也是有原因的,假设为a,则a就是c的原因的原因;同样,c事件的发生也会引起其他事件,假设为事件d,则d就是b的结果的结果。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即a不是原因,这是相对于事件c来说的。因为如果在追寻事件c的原因时把a也当做原因,我们将陷入死循环,b导致了c,a导致了b,A又导致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