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及认定书内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52:14
15日我驾驶一辆轿车沿张家口快速路行驶(双向6车道我在中间车道行驶),与一辆横穿马路的摩托车相撞。该摩托车主无驾照,车无牌照。
处理时,交警说我们承担30%的责任,但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着我们负次要责任,并没有划清比例,请问这样写是否符合程序?责任划分,我应当承担多少?

交警只管划分责任
而赔偿责任的比例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有人民法院判决的

因为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个证据 不是行政命令

一般次责就是30%左右的责任 保险公司也会根据30%的比例核保

30%属“次要责任”最轻一个档次了!下来的叫做“连带责任”,档次在20-1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