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组成合伙企业也是交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33:02
个人合伙企业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合伙方都是公司,那么该合伙方是否还是交个人所得税?依据呢?
四个答案好像都不对
首先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当然更可以),实务中已经出现了 我看到过这样的营业执照
其次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 合伙企业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 而根据2000年国发16号文,当时的合伙企业都是交个人所得税的(当时公司还不可以成为合伙人),现在的问题是根据现有法律 作为合伙人的公司好像只能交个人所得税了 但这样好像不太妥吧 有高手解答吗?

合伙企业由于企业本身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它不具有纳税人的资格,也就不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以自己的财务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所得收入也不进入企业帐户而由合伙人分配,所以合伙人以个人的名义纳个人所得税,而排除了合伙企业的纳税资格。
按照合伙人是个人的情况推论。如果,合伙人都是公司电话,合伙企业赚得利润之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到两个公司,算作公司的投资收入,最终归结到利润,然后这部分钱就随同公司总的利润上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交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承担财产的无限责任,所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方都是公司,那么就不会出现合伙企业了,两个有限公司的合并,成立的是集团公司,承担财产有限责任的,所以,现在没有人会成立合伙企业的,均选择成立承担财产有限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那就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该合伙方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两个公司组建的企业不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必须有自然人股东。

合伙企业不执行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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