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资产价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2:48:33
这个问题。作为毕业论文。应该从哪些方便来论述。
应该怎么些。举例说明。。。。

(一)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遵循原始成本原则,以原始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又称为原始价值、实际成本,它是指企业在取得某项固定资产的当时,为购置或建造它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也就是说,应该包括使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支出。
  固定资产按原始成本计价有双重含义:
  (1)固定资产以原始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按原始成本计提。
  (二)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 固定资产价值确定并人账以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其价值,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对于已人账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可以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一、提出问题

  近日,某市地税稽查局在检查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是2003年由某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由于改制时企业净资产远低于职工安置补偿金,所以就按政策将原国有划拨土地评估入账作为企业资产参与职工安置,改制后的新公司把土地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按评估价值进行摊销。对此,检查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有很大分歧:检查人员认为各项资产应以历史成本计提折旧或摊销,土地的价值是评估产生的,不能作为摊销的依据;而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土地虽然以评估价值入账,但是已用于安置职工,实质上发生了一笔交易,其评估值就是历史成本价,可以进行摊销。由于财务会计和税收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所以两者对收益、费用、资产等的确认和计量存在许多差异,上述分歧就是由会计和税收对企业改制后的资产如何进行计量引起的,即改制后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价值是否一致。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用净资产安置职工这种改制方式的改制过程中,原企业的资产要经过重新评估调账,作为改制后企业的账面资产,并作为企业计提折旧或摊销的依据。那么,这些评估后的资产价值是否也是资产的计税价值,会计与税收的处理是否存在着差异呢?

  二、分析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