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问一个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7:42
假如一个年轻人快要死了,他已婚没有子女。还有父母健在。
他是否可以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在死后赠给自己的父母,而不留给妻子?还是说不管他立不立遗嘱,他名下的财产必须分一半给妻子?
我想问的是目前中国大陆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港台的大概是个人有权立遗嘱将自己名下财产不给妻子。但是大陆如何规定的呢?

这里主要区分的是这个人的财产和遗产的区别
如果是财产的话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管你愿不愿意 都要分一半给妻子
如果你所说的就是财产的话 那肯定是要分一半给妻子的 然后另一半进行遗产处分 这个人可以把所有的遗产给父母 不留给妻子

按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有权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包括将遗产给亲属或是给非亲属,只要是自己的财产则其有权任意处分。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