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学生的问题 这样做犯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7:04:50
男子A 小混混B 被打者C 一帮不认识的D

A与B曾是同学 A与C是现任同学 B在一年前打过C
有一天B来学校拿毕业证书 A凑巧遇到了B
于是2人闲聊了起来
后来C出校门了 被D围住 引起了骚动
B问A这是谁?A回答说这是去年被你打过的C 你不记得?
于是B凑上前去 这时D走了 B问C你是去年被我打的那个?
C说不是 于是B跑来问A到底是不是去年那个 A回答 他就是去年那个
结果B再次跑去找C 一上去就踢了他一脚 没造成什么伤害(一点外伤都没)
结果保安报了警 把C抓住了 A与C被警察带回去做笔录
在没有任何笔录或证据之前 老师就问了A是不是他叫C去打B的
但是查下来 没有任何证据或笔录证明是A叫C打B的
最后C给B赔礼道歉了

但是老师为了 对B家长负责
要A背上了莫须有的责任 没办法说是A指使C的
但说 是A指认B给C的
老师说这样是犯法的 如果不接受学校的安排 就要被送去警察局
说这和 2个人 1个去偷东西 另一个不知情的在望风是一个意思的

懂法律的大大 帮帮忙

各位大大 我想问一下 A是否犯法了呢?(在道义上或许有责任)

大大 帮帮忙 A是个外地学生 老师本身就有偏见 想把A搞出学校

C说不是 于是B跑来问A到底是不是去年那个 A回答 他就是去年那个
结果B再次跑去找C 一上去就踢了他一脚 没造成什么伤害(一点外伤都没)
结果保安报了警 把C抓住了 A与C被警察带回去做笔录
在没有任何笔录或证据之前 老师就问了A是不是他叫C去打B的
但是查下来 没有任何证据或笔录证明是A叫C打B的
最后C给B赔礼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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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