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46:34
海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一家国有企业改组的基础上于1993年2月15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立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公司于1995年5月已扩股一次发行新股2500万股,1995年底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损2000万元,决定再次用扩股的方式筹集资金,199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一份增资扩股方案,主要内容是:1.本次发行的新股一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拟定为法人股1元人民币,社会公众股2.5元人民币 2.新股销售时间在1996年2月15日至1996年5月13日之间进行 3.如果本次新股发行成功,公司预期利润率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低不到一个百分点

问:这份增资扩股方案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

1、违反了每一股的金额相等的规定
2、违反了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的规定。
3、没有载明票面金额
4、未经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5、未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