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过法律的朋友 请进~~~~~~~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37:46
我是一家韩国贷款中介服务公司驻中国分公司一名经理 员工现有18人 公司规模是 小型的那种 在国内经营了 快1年了 我的 职务范围是 管理职员 以及管理公司的财务 和业绩 财务指的是 每个月 老板邮寄过来的公司 运营的费用 如 水电费 电话费 什么的 数目不大 可现在不景气 这时老板不付员工工资跑了 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老板人在韩国 还有中国的公司有 营业执照 法人不是我 是给钱按别人的名字办的 当时也考虑到会有今天 所以~~~ 我没学过法律 对法律也不清楚 我也是受害者 有望学过法律的朋友请给我一个对于这方面的意见或解决的办法 谢谢了 跪求~~~~~

你这种事情有些麻烦啊,因为虽然法人代表不是你的名字,但是作为在中国业务的实际经营(执行)人,所以还是要负管理责任的。不过你这种属于民事责任,而且根据你的描述你所在的公司也不是要负连带责任的那种,所以对于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应该由公司来进行承担,由公司的财物全体进行清偿。但是很奇怪,因为分公司应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你的是子公司吧?不过这种情况最好主动跟相关的机构配合进行调查取证,不行就直接按照破产法宣布企业破产好了,公司折价后有多少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再清偿就可以了。祝你好运了

1、你不是法人,只是个雇员,所以你和其他职员一样,也都是受害者,你不必承担什么责任。
2、建议你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由公安机关去处理。可以要求法院对公司财产进行保全,以便将来能够拍卖清偿工资及欠款 。

第三条回答的很好了,照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