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和而不同?出处那里,已经相关信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47:06

君子和而不同”的解读
“以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君子和而不同”正是对“和”这一理念的具体阐发。“和而不同”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今天,“和而不同”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法则。

笔者以为,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有两个观点极具现实价值:一个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另一个就是“君子和而不同”。前者已被《世界人类责任宣言》确定为全球治理的“黄金规则”;后者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多元世界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平衡和谐,“以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君子和而不同”正是对“和”这一理念的具体阐发。
这句话出自《论语·子路第十三》。原话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何晏《论语集解》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就是说,君子内心所见略同,但其外在表现未必都一样,比如都为天下谋,有些人出仕做官,有些人则教书育人,这种“不同”可以致“和”;小人虽然嗜好相同,但因为各争私利,必然互起冲突,这种“同”反而导致了“不和”。
其实,“和”与“同”的概念,最早不是孔子提出来的。《国语》和《左传》中都有史伯与晏子议论“和”“同”的记载,比如史伯在《国语·郑语》中说:“以他平他谓之和。”这里的“他”有“不同”的意思,在不同中寻找相同相近的事物或道理,也就是寻求“和”的过程。史伯和晏子从哲学和自然规律上来讲“和”与“同”,孔子则将其引申到社会领域,用以阐释做人的道理,视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特征之一,可见孔子对“和”的重视。
宋儒注重义利之辩,认为义、利水火不容,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何晏注解的基础上,宋儒更明确地以义利观来解释“和而不同”,认为君子的“和”是“义”的结果,小人的“同”是“利”的驱使。这种解释思路一直延续到清末,比如刘宝楠《论语正义》所说的“和因义起,同由利生”,与宋儒一脉相承。
孔子的本意是否如此,或者说,孔子是否认同后人的解释,不得而知。笔者以为,对“君子和而不同”的理解,在当今时代似应超越“义”“利”的道德范畴,而上升到思想方法和处事哲学的高度加以阐释。
从哲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