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要被辞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34:22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
我于2000年12份来到现工作单位,在2006年9月工伤导致左小腿胫骨骨折,我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2007年10月用人单位通知我上班,我按单位要求及时上班,上班期间没有休息。请问,小腿左胫骨骨折部位钢板未取出(属不属于工伤期间?),还没做伤残等级鉴定。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用人单位已提出不再续签新劳动合同,合法吗?有哪些具体条款?

晕 你先申请 伤残等级鉴定。在工伤保险没理赔下来前,你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人家不签合同是合法的,等伤残鉴定做完。具体咋陪赏国家有规定的。

不可以工伤鉴定未完成前,不能解除合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条文
第二十九条原文: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先鉴定结果再说,要站在自己有利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