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的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32:44
房东欠我租金退款1800元,现在已经逾期快2个月了,打电话给他不接,短信也不回。
具体欠条如下:证明:某某(房东的名字)今退还某某(我的名字)租房租金壹仟捌佰元(1800),因故先还600元,剩余1200元,10月底付清。某某(房东名字)2008.10.10.
请问法律专业人士为我解答,我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这个欠条是否具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诉讼的胜率有多大?感激不尽!

...如果房东承认欠条是他打的,那你胜诉几率很大,如果他不承认,但你有证人能证明他欠你钱,你胜诉的几率也很大,但如果你除了欠条没有别的证据或证人,而房东又不承认,那你胜诉的几率就有些小了

当然有足够的法律的法律依据,胜诉的几率还是很大,但是不敢打包票,毕竟这社会的变数太大,我认为这种小案子胜诉还是没问题的。

如果能证明欠条是他打的,那么你百分之百胜诉!

原因:1、“今退还”意思是“现在要退还”,而不是“今退还了”或“已退还”。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含义的范围不同。
2、“因故先还600元,剩余1200元,10月底付清”,这也说明了“今退还”意思是“现在要退还”。“10月底付清”且签字时间也还没有到10月底,也就说明了钱还没有还清。

过了10月底,如果房东没有退回你的押金,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其退还1200元的房屋押金.胜诉的概率很大 99%

100%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