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关于借欠条之间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27:02
我是做生意的,我的商品在批量售出或者零售时候都会有一些顾客不能当场付款,所以我就简单的在纸上写上赊欠情况,让顾客签字。1.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应写明借条还是欠条。2.对于长期拖欠(也不说不还)的顾客我可以起诉吗?3.这种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起诉后,有效期是多少?
谢谢,着急,我一直写的是欠条,这样可以吗?
谢谢

1借条和欠条的效果差不多,都产生债权请求权,当然你说的情况下,欠条是符合情形的款项。
2可以起诉。但是你应当先给欠款人发一个催款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应当还钱的日期,比如:10日内还款。
3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及法院的通常做法: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给与对方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没有约定还款期,只要在20年的民事诉权保护期内均可行使。而如果你按第2条的做法催款,就可以在10天以后要求付款,否则可立即起诉。
诉讼时效:自起算日起满2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只要你向对方要求还款或对方表示同意还款,那么就要从这时重新开始另算2年。
起诉后,法院判决归你的,对方就必须按期支付,到期不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应写明欠条,因顾客是欠你的款项。楼主写欠条是正确的。
2、对长期拖欠的可以起诉,建议你可以累计有关被告,一起起诉。
3、这种欠条上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之内要行使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