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货日期规定汇票到期日为什么能够规避印花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38:49
汇票除规定见票即付、见票后某个期限内付等方式以外,也可以规定“于货运单据日期后若干天”付款,而且这种方式使用较多,能有效规避某些规定,如远期票据的最长期限、印花税等。

这个怎么理解?为什么这种付款期限的规定方式能够规避印花税?
其实原来的背景是国际贸易中的跟单汇票,如果规定“于提单日期后的若干天付款”,可用来规避某些国家关于远期汇票有效期的规定以及关于印花税的规定。

我不能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里印花税的规定不一定是我们国家的。我只是想问一下大家是不是有些国家印花税征收的金额是否会受到货运单据时间(交货时间)的影响?

当然,这个问题不是在问大家其他国家的税法,毕竟大家不可能熟读每个国家的税法。我只是想知道印花税这个东西难道和货运单据也有关系吗?是不是汇票付款时间是活动的(因为跟单了所以付款日期是随着交货日期变动的),印花税征收就会受到某种影响?

不好意思,说得有点语无伦次。

不可以的。

税法规定,金额不能确认的合同,按五元贴花。

五元呀,收入*万分之三才是纳税金额。

你收入是是多少,才能按五元的税呀。

所以说,没有规避的好办法。

这话听上去很专业的,请问出处.
印花税是税法规定的,票据是票据法规定的,这样的方法好像很讲不通.况且印花税是对合同金额,与付不付款,付款方式没多大关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