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速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47:50
我86年承包了村里的一块苹果地~(村里安排种苹果树自己买的树苗种的)当时填合同是20年的也就是说到06年,在2000年村里说是要伐树建工厂,考虑到我们的利益我们把树伐了。结果村里由于其他的原因不建了,我们没办法了只好种庄稼,还有一部分树。到06年我们想续合同,村委也没给续,之后一直是我们管理着。现在镇上要在我的地上搞建设。村里说赔偿只能给村里(村书记要贪污一半这是公开的秘密了)理由是合同到期了。我想是不是我们应该98年改的新土地承包法30年不变,要求赔偿给我们呢??20亩滴的赔偿就全靠各位指点了。!!谢了

如果你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没有就那块地跟村里签订过合同,在2006年到期时也没有续订过合同,那是不受“30年不变”的政策保护的,那块地还是村集体所有,不过根据你说的情况,你还是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的。在2000年你们伐树时,如果是村里有要求,那么你们可以就这一部分损失(2000年到2006年那些苹果树的产出)提出补偿,还有就是如果现在就要征地,而你的地上还有作物的话,可以就这部分作物要求一定的青苗损失费。

依照合同向上级行政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