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36:01
请问在一个地方上班满3个月以上,没有签定合同,是否有雇佣关系成立?
如单位把我开除,是否能拿到遣散费~要是没有拿到是不是可以去劳动局告~希望有好的回答~最好有地方可以查看条例~要是不好我就撤问题1个分也不给

楼上的回答者:金星百合,你既然判断是雇佣关系,怎么能适用劳动法?

楼主说明的情况不属于雇佣关系,而是事实劳动关系,在法理上有劳动合同的被称为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适用的是劳动法,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仍然无法得到劳动行政机关的救济,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工作3个月,经济补偿金是1个月的收入。

还有,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社保,因此,你也可以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投社保的损失。

附:雇佣关系是指个人对个人的雇佣,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最简单的区别方式就是合同主体不同。

如,你替一个业主做水泥工,那么,业主与你建立的就是雇佣关系,雇主是个人。如你替装修公司做水泥工,那么,公司与你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装修公司。

我赞同一楼的回答者:回别邑说的,他也是一个不错的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回答法律问题是一种义务行为,助人为快乐的源泉,不要在寻求别人帮助的同时用虚拟的分数贬低法学专业人士的同情心。

我回答你的问题是因为你是弱势的民工,但是,我也非常反感你后面说的那句话,关闭不关闭是你的事情,谁也没办法阻止你,做人有必要这样吗???

工作的时间不在长短,只要有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可以认定有雇佣关系,合同只是雇佣关系的证明而已。
你所说的开除是不是指解除合同关系?开除的话不会拿到遣散费,因为开除的前提是员工有错误,所以企业无须给他发遣散费。但是如果工作了一年以上的话,每工作一年就会有与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的遣散费,以此类推。但是如果没有合同的话,很多单位就会据此赖掉这笔费用,也有一些单位在解雇员工的时候根本不发遣散费,多见于小单位与不正式的单位。但是对方单位一定要保证把你所应得的工资奖金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