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能不能拿到工资和赔偿,熟知劳动合同法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0:37:53
我与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上写在物流部任职报关员,试用期3个月。等其他一些合同必备的内容条款。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外贸部业务员几乎没业绩,整个外贸部清闲的可以。尤其对我这个初入公司的新人来说,因为没接触过报关这类工作,所以更“闲”。公司也没安排培训,甚至没分配任何工作和任务。在闲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自己去问了快要离职的报关员,他人不错,慢慢教我一些以后会做到的工作,如联系货代,确认订舱等。
可就在我渐渐有点上手之际,老板娘还有人事以及当初招我进去的外贸部经理和我说什么他们准备把报关分给业务员做,因此不需要报关员了,所以打算给我半个月的补偿金,希望和我解除合同。
当时我对劳动合同法一窍不通,心里不知所措。心想着还能拿到半个月的赔偿是不是还算不错了。
然后人事就拿了一份退工协议让我签,因为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我签了。
之后才得知由单位提出要解除合同,至少给一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即便是在试用期中,可只要不能证明试用期间不合格,公司就不能单方面解除,除非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几种情况来执行。

PS:退工协议上写: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内部结构调整和经高层领导决定,将与我协商解除合同。
关于退工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不幸的是我签过了,可我觉得这份退工协议很有问题,一:是上面的“将”字,证明公司还没和我协商,将是将要的意思,我以为公司会在我签了之后和我协商,所以签的。二:关于退工补偿,他们也根本没按照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另外我之后在公司的那7天的工资也没给我。打电话过去要,他说我既然已经签了那个,所以工资啊什么也没有了,给我的那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已经包括工资了,他们已经很“仁义”了。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告公司企图以欺诈的方式单方违法解除合同?
是不是只要我签了那份退工协议,就什么都要不回了,甚至我最后上班的工资。
如果能告他们违法解除合同,这时我还能得到什么其他的赔偿???
谢谢!!!

您好,按照你的工作年限的,用人单位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他的赔偿标准也是一个月的工资。因为你的工作年限太短了。
你所谓的至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是工作要在半年以上的。
所以,你能争取的是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他们理解为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是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根本不需要给你补偿金,只需按你的实际上班时间支付你工资就行了。

辞退补偿是按照小于等于半年(补偿前三个月工资的一倍) 半年以上一年半一下(补偿前三个月工资的两倍) 一年半以上(补偿前三个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楼主工作没有半年,所以补偿半个月工资是可以的,不过不应该包括工作日的工资,楼主有权要回属于自己工作日的工资,即便是签了合同也是有这个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