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双方均已逝世遗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54:22
继父于1993年去世,一生无亲生子女。大姐在母亲与继父结婚时已满18岁,姓我生父的姓,我和二姐当时未成年随继父姓。在继父生前有一套公产房,现在母亲去世。我大姐和二姐在继父和母亲生前没有进行赡养义务。请问我大姐是否有继承该住房的权利?现该房产被大姐的大女儿霸占,我是否能要回房产变卖或转租他人为母亲和继父办理后事。

你好:93年你继父去世,有继承权的有你母亲、你本人、你二姐。由于你大姐与你继父没有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所以你大姐没有继承你继父财产的权利。现在你母亲去世,她的财产(包括已继承的房产部分)应由你们三个子女共同继承;你尽赡养义务较多,分割遗产时应当照顾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