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遗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15:27
爸爸是爷爷第一个妻子的孩子,两个姑姑是第二个妻子的孩子,爷爷去世时未进行遗产分配,大部分都在第二个妻子以及姑姑那里,现在第二任妻子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姑姑让我爸爸签署放弃对现在奶奶的监护权,我爸爸是否应该签?如果现在的奶奶去世,她的遗产(大部分是爷爷的)我爸爸能否继承一部分?

解析:首先针对先去世的遗产分配问题,他的财产要分为这几部分:
1,婚前财产(即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3,现在是分配问题,你爷爷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你爷爷和奶奶各分一半,平均分配。你爷爷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按法定继承(因为没有立遗嘱)。
法定继承财产,按下列分配,财产分成均分每人一份。(继承人的子女,不论性别,不论已婚还是未婚,都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少分或多分。
(1)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虐待,遗弃父母的。

第一,法理上来说你父亲是否有继承权,应当看你现任奶奶与你父亲之间是否具有相互的抚养和赡养关系;有,则有继承权;无,则没有继承权;(你父亲对于你奶奶的继承权而言的)
第二,对你爷爷死后财产需要进行析产,证实在你爷爷去世的时候,爷爷的遗产未进行分配,而你父亲也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你爷爷遗产的继承权则有继承权,但在知道应当发生财产继承的情况后动产2年内,最长不超过20年,不动产20年内没有主张的,恐怕会丧失胜诉权。(你父亲对你爷爷的继承权而言)

1、与stu0012571的“第一”的看法是一致的;
2、对stu0012571的“第二”进行纠正,财产未进行分割之前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所以就没有2年和20年之说,因为财产仍然是所有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3、如果财产有一部分是你爷爷与他前妻的共同财产,你爸爸至少可以从他的新生母亲那里继承一部分财产,如你爷爷没有留嘱剥夺你爸爸的继承权,你爸爸同样可以从你爷爷那里继承一部分财产,你爸爸应继承的财产就是由这两部分财产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