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遗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47:31
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父亲留有两套住房。本地风俗,两套房给两个子女,没异议。父亲走后房产证的名字改为母亲。母亲百年后,继父能分得房权吗?继父有个儿子,离婚时,继父把房子,存款全都给了前妻和儿子。只身背井离乡来到了本地。和儿子已无任何联系。儿子不认父亲,连爷爷奶奶都不认了。这种情况。当继父百年后,他的儿子如果来争房权。能挣到吗?
希望能就我给出的情况给与详细地解释。现在父母关系很好,我已经结婚有自己的住房,妹妹还念书,和继父的关系非常好,我和老公和继父得关系也很融洽。母亲百年后,我和妹妹都是义不容辞为继父养老的。但是对他那个从没有任何音讯的儿子有一些顾虑。。。。。。另外,继父如果走在母亲前头。他儿子还能挣房权吗?

如果没有遗嘱 一切按照继承法来办理。有遗嘱的话就是婚前财产 母亲可以剥夺继父分房产的权利 ,因为是婚前财产。没有遗嘱的话 配偶有继承大部分财产的权利。而子女也是有权利继承的。

你说的按风俗给子女 。但是房产证名字还是母亲的。按法律意义来说 就还是母亲的财产。
其实说的比较明朗了。。只要没有遗嘱如果你母亲先去世 继父后去世。继父就先按照继承法 继承相应的房产权利。等他去世。他的子女自然有权利。再继承继父那一部分中属于他的那份。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婚生非婚生都一样。同等权利。不过一般现实中 这种事情也有很大的人为影响因素。比如 。他的儿子和他不联系。如果不知道他去世。自然不会来争房产。而等知道的时候 一般情况下 身边的人(例如你们)都已经把房产证等过户完毕了。想争就需要很大的麻烦。诉讼费就是一大笔。
再补充。继父去世在先。本身就已经丧失了所有的权利了。因为房产本来就没有他的。获得权利的途径只有母亲先走。然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普通遗产继承这条路。继父没有份额 。对方的儿子和你们也没有发生过赡养和抚养关系,自然也不能享受。

儿孙自有儿孙福,中国的法律还存在着很多空白页.待后人去填补,到那时,说不定又有新的法律出现了呢?不要操那么多心了,剩下的教给你他儿子吧.命里无时莫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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