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11:56
我所在的公司凭着一张韩国某公司原料授权书,一张设备授权书,以该公司代表处的名义生产和销售公路用化工原料及设备,没有其它任何注册手续,只是另外注册了两家公司,一个名义上代理原料,一个代理设备,主要是签合同及资金往来用。
然而事实上这家所谓韩国公司根本就不是从事化工原料行业,也不从事我们所销售的机械设备,只是借他们一个名字而已。
我们所销售的化工原料都是买进国内厂家的原料,换一下包装后打上那家韩国公司的名字,高价进行销售。我们销售的机械设备也是这样,没有任何进口的手续,贴个标就高出国产设备100多万出售了。
国内的设备大多是进行招投标的,分管设备的那家公司甚至刻了韩国某公司代表处的章,在招投标的文件上,以及和客户的合同或是来往文书上盖单。在电脑上伪造了原料合格章,出厂检验章,伪造实验数据。
我是公司的文职人员,电脑上的出厂检验章,是我在电脑上PS出来的。后来有一次公司又要求我在电脑上修改一张海关证明,我拒绝了。提出这样的商业行为是不合法的,公司的经理说,这不是造假,只是换了一下包装,化工原料都是真的。公司同事说这种原料用完就用完了,所谓死无对证。
我想问一下:
1、我们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具体是犯了什么法?
2、国家是哪一个部门能处理此事,向谁可以举报?
3、我的行为有没有违法呢,哎~~~!

1、违法,《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W-20W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的50%-200%罚金;销售金额在20W-50W的,处2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50W-200W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00W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向省市地区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举报。
3、您违法了。《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