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问题,律师或有经商经验的大侠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0:04:25
请问一下懂法律或有此类经验的朋友,如果这个客户要起诉我的朋友,我朋友应该怎么办?能担什么样的责任?厂家应该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真的要赔款,应该由厂家出,还是由我朋友出,还是厂家和我朋友共同承担?
这个肯定没有办法协商解决,从为了商业信誉的角度出发,我个人会建议你的朋友和客户沟通,协助和客户共同对自己和厂家提起诉讼,诉讼的结果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当然你的朋友和厂家应连带赔偿的,但是,你的朋友如果对客户作出了赔偿,可以向厂家进行追偿。但是,至少商业信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维护。
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来讲,客户既可以要求你来赔偿,也可以要求厂家赔偿,但是如果你没有任何过错的话,可以在赔偿完客户后再向厂家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客户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也就是你朋友要求赔偿,选择权在他的手里。如果客户起诉你朋友,你朋友只能积极应诉,在应诉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把厂家列为第三人。
同样赔款的问题选择权一样在客户手里,他如果选择你朋友,你朋友必须先行赔付,再向厂家追偿。
建议你朋友和客户协商,让客户直接起诉厂家。
下列法条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