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30:27
我是2003年的下岗职工,当时不清楚失业的有关问题......也没有办理失业登记,请问我现在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吗?若能领到,需要什么程序呀?

一、被保险人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保险金的手续:上海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即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2、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3、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下岗、失业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你是失业人员,就带着你的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回工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就会同时给你办理。

原则上恐怕是不行的,下岗60日内办理,还必须至少交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

建议你去当地街道或者社保中心咨询下,看看有没有可能现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