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怎么算】求助指导鞠躬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29:43
于2007年8月27日进入公司,2007年12月27日签订的合同为八年,2008年11月20日,公司以经营不好为由需要解雇人员,要求我在一个月内离职,而且试用期开始说是3个月,但在签合同之前一直没有交社保三险,那新劳动法是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那么我可以得到几个月的保险赔偿?
工资单上显示公司是2月才开始扣我保险140元,那公司2月给我交了多少呢?请高人告诉我怎么算?
如果是按入公司就该给上保险的话,那是差五个月的,那么这五个月的保险折合现金让公司赔偿的话应该是多少?
55555555恳请高人解答指教!!!谢谢谢谢谢谢~鞠躬

1.社保必须从你工作之日起开始交,包括试用期

2.如果你自己交了140,那么公司应该是交了420左右

3.关于赔偿,你恐怕要做出一些让步,也就是我个人认为每个月300左右差不多

4.你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只能是补交社保,而不是现金赔偿,所以,现金赔偿是协商的结果,要做点让步的,只要求养老单位部分比较合适

以员工工资为基数
养老:企业20%,个人8%
医疗:企业10%,个人2%
失业:企业2%, 个人1%
工伤和生育由企业负担,个人不交费

养老的比例全国基本一致,其他的比例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