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请教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52:13
前几天我家电脑被偷了!我想问下,如果说这个小偷把电脑偷去卖了,然后后来被抓住了,那我的电脑还能要回来吗?我还需要付钱吗??
如果说他是卖给那种专门回收2手电脑的呢? 那就可能会存在明知是赃物还买的嫌疑啊!这个又该怎么办呢?
麻烦哪位真正懂法律的大侠来帮偶解答下! 谢谢了!! ^0^

1、《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依据该条规定,如果从盗窃者手里追回电脑或者私下买卖你知道受让人(买主)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返还。
如果买主是从二手电脑市场这种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手里购买的,你要求返还时要支付给买主购买该电脑时的费用。
2、不知道盗窃者是否被逮捕,如果未被逮捕,还在逃。估计电脑找回的可能性不大。等到盗窃者被逮捕归案时,可以向盗窃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盗窃者赔偿笔记本电脑的损失。

你可以向小偷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电脑的无权占有人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