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办理放弃房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21:27
有三套房子,两处父亲名一处母亲名下,母亲03年去世房产证没有改,现在姐姐得到一处父亲名下房子,但她以后放弃剩下的两处房子,我应该怎么办?她自己写以后与其他房产无关可以吗?需要公证吗?是写完在去公证还是直接到公证处?都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是我的姐姐得到一处房子

首先母亲去世后的房产为遗产,作价按照继承法或者遗嘱来继承,因为你没有提到母亲去世时有遗嘱所以我们按照法定继承来办:母亲名下的房产一半归父亲所有一半归子女平分。这样处分的前提是房子为父亲母亲婚后的共同财产,且母亲没有其他与之有抚养义务的人,比如母亲的母亲和父亲也就是外公外婆。
姐姐所得父亲的那套房产在父亲去世后其他人是不能主张权利的,因为该房产是父亲的私人财产,父亲对其有所有权,相应的也就有完全的处分权。
楼主所提到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应当这样办:让姐姐写一份声明,其内容就是放弃父亲的所有遗产,并将这份声明公正。
再一个办法就是让父亲写遗嘱,将现有遗产都给楼主,然后将该遗嘱公正。如果父亲在此公正过的遗嘱之后又有遗嘱,楼主就不用怕了因为按照我国继承法,有多分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多分遗嘱中有公正遗嘱的,不论顺序,以公正遗嘱为准。

可以公证,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公证人员做笔录,出具公证书即可

可以

需要你姐姐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办理另两套放弃的公证
到公证处有人会教你写的,有样本
材料,身份证、户口、结婚证(有的地方不要)
要是还有其他胞亲兄弟姐妹也都要去填放弃
办完后你可以过到你名下
也可以不过,那就是你的了
建议最好还是过了算了

根据你买偶数的来看,父亲的姐姐现在得到一处房子,放弃其他两处房子,这是关于继承权放弃的表示,大家签订一个相关协议就行了,不必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