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疑问及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0:51:04
我在重庆主城区一家公司上班,,现试用期三个月已经结束,在我的催问下,,公司与我签定了劳动全同,但是上面写的基本工资与我当时进公司所谈的转正后工资有较大出入,我问人事部的,,他说那没关系,,合同上写的只是以后保险要交的基数,与转正后工资无关。对此我有一些疑问,心里总不踏实。
其次,合同在签定,其中一份有笔误(在工作年限处),所以更改过,现留在了公司,另一份则于最近交到我手上,但是上面只有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和我的签名(我的签名是公司人事部先叫我签上的),,公司法人签字那一栏则是空着的。
再次,因之前我是以个人身份参保,所以去社保局办停的时候,对方工作单位说因为每月20号要扣一次款,故只能下月8号以后去停保,。结果我把这一情况告知公司人事部,,他回答我说:这样的话,你的保险就只能下月交了,且我们不能给你补交,,是你自己的原因,不是我们公司不给你交了?郁闷。。。
我想问一下有这样的规定吗?我的转正合同12月初就已经签定了,之前公司也是说转正之后就买保险,那等我下月去把接续卡拿到手后,真的不能补交12月的吗?
其次,合同在签定,其中一份有笔误(在工作年限处),所以更改过,现留在了公司,另一份则于最近交到我手上,但是上面只有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和我的签名(我的签名是公司人事部先叫我签上的),,公司法人签字那一栏则是空着的。

请问这种劳动合同的签定有效吗?

如楼上所言,公司不按应发工资全额缴纳保险是现在的通行做法。除了基本工资,会有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餐贴车贴类福利等对你的薪酬进行补充。(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
至于社保办理,确实是每月20日前办理次月的增加减少。12月转正了,公司应该从12月开始给你缴纳保险。但是由于你个人的原因办理不了,这一点你只能和单位协商解决。由于现在刚好是跨年度的时候,单位办理起来也很复杂。如果往前几个月,单位在报增的时候是可以直接往前推一个月(或几个月,前提是不跨年度报增加),但你在12月份的时候办理不了,只能到09年1月报增,这就得办理维护,涉及到利息问题,而且手续要麻烦些。

如果按照12月初签订转正合同,应该是在1月份给你开转正的工作的,
如果是这样的应该是不补的,
其他合同这方面,公司想按照最低档缴纳保险。

这是现在的通行做法,一般公司都不会按全额缴纳保险。

的确是20号前办理下月的社保如增加或减少,可以由公司办理增加一个月的社保,在1月份给你增加1个月,然后2月份办理减少按正常社保给你缴纳,如果公司不愿意怕麻烦,可以协商给你这个月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