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险时,劳动合同是公司自己打印的,盖上公章,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31:32
我是洛阳市人,我现在到一个新单位工作,老单位一直给我交着社保,没断过,都在本市,我现在把社保关系转到新单位,有人说要提供从洛阳市总工会买的正规合同,有人说只要提供与新公司自己签的合同就行了,到底怎末办的?除了劳动合同,转移申请表,还要准备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的确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有参考格式,劳动合同法就主要必须写明的内容作了规定,见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你的新单位合同基本包含这些内容,也是可以的。

保险转移应该是公司给你办,只要你以前的单位在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明了你的保险种类和缴纳时间,新公司给你向社保中心申请增加就行了。

这个问题不必烦恼,我建议您到社保部门咨询是最好的。
以前有过这样不成文的规定,不购买鉴证部门(主要是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部门不给盖鉴证章,社保部门不见到鉴证章不予受理,郑州这边现在好像取消了,不知道洛阳如何,还是建议您自己咨询最保险。
仅供参考。

与其在网上向网友咨询,还不如直接打12333电话向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咨询。这样比较权威和可信,能比较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解决你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