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加班费是否不应纳入收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29:12
我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不应把加班费算在内,只应算工资,对不对?
本来是不想采纳答案的,因为我是拿血汗钱的工人,我认为我的加班费不应纳税,我的工资是不到纳税的,我没有别的任何补贴,就是工资和加班费,不想讲领导的待遇和某些高校的择校费;唉,中国从来都是双重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标准为个人所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等

不对。只要是劳动得来的,都应该纳税。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并予以采纳,感谢您的提问,祝您愉快!

不对,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是:工资+薪金+ 其他补贴, 联实物性的补贴(如旅游费,发放实物福利,都要算入计税基数的。加班费更不用提了!你想想加班费还是按照工资的基数来计算的,哪能不算工资部分?

当然要算加班费的啊,个人所得税嘛,个人所有得到的都需要加的啊

我认为,加班费也是应付职工薪酬里的,应该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包括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