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民医院的职工是否享受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38:11
以下是我院关于节假日加班费的说明,不知道是否有道理,请法律专家们给与解释。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但国家拨款连职工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发!!

2008年1月1日起新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动部门表示:用人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对于一些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而采用的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门解释说,绝大部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都采用的年薪制,不存在加班费,因此他们在节假日期间加班也就不存在加班费翻倍的问题。此外,公务员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等不在《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规定的范畴,也不按此法计算。

劳动用工制度分为3种:
1.标准工时制;
2.综合工时制;
3.不定时工时制。

劳动法规规定:“1”和“2”加班有加班费;“3”加班没有加班费。
“2”和“3”用工必须有劳动局、人事局的批文,否则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如果你们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不定时工时制”的,就应该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节日加班有300%的加班费。

是享受的,不过我看大部分都没给过加班费。
有很多有意见的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