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父亲的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32:24
我家在农村,我的生母在我四岁时就去世了,父亲在我17岁时再婚,是合法的。当时家里只有两间36平米的房子,父亲又在我20岁的时候发生意外去世了,自从父亲发生以外时,那个女人就没有出现过,到现在有7年多了,现在家里要拆迁了,她回来和我争家产了,她的户口和她女儿的户口现在还在我家。
请问我能让她把户口迁走吗?她能得到房产吗?她是空挂户吗?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父亲给我留下的唯一一点遗产?
我母亲去世时,家里还没有房子,同时我父亲和她结婚时,她女儿已经成人了

你好。
第一,你父亲的再婚妻子是你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第二,户口的问题对你的房子没有太大影响,不须让她迁走。
第三,你家的两间房子在你生母去世时,有一半应该作为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与你平分。你父亲的遗产部分,由你与你继母继承,如果你继母的女儿与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那么这个女儿也要参与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房子是你父亲婚前的,因此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后母和他那个女儿没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等。具体你可以到我们网站咨询。

她是你父亲的合法妻子,是可以分得遗产的,当然,作孩子,你也可以分得,没有遗嘱的话,就要按照法定程序继承了,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