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遗产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19:59
我的父亲与我的后母与2002年结婚,现我的父亲与2007年3月去世,在婚前我出了一半钱给我的父亲买下了单位分配的集体住房,现我的父亲去世单位的抚恤金以及住房具体怎么分配.请各位尽快给个答案.谢谢.我们既要保正我的后母有生活保障(她有每月600左右的退休金)又要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当年买房时用了9000元左右我出了4000元(我的哥哥姐姐都知道)没有立字据.还有在1995年时我给我的父母每人买了一个金戒指,2000年我母亲去世还给我一个了,现我的父亲去世我能要回另一个金戒指吗?发票都在我这儿.还有就是所有遗产都给她怎么保证她不能赠予给别的人,她没有亲生子女,以后的生活和其它后事都要我们承担.如果她将遗产赠予给别的人,我们还要承担她以后的生活和其它后事吗?我们的原意是负责她以后的所有生活及其它后事,但是她用钱要通过我们让我们知道,以保障她以后的生活.

不知道你给你父亲支付一半的钱有没有凭据,目前看你们做子女的有生活保障,从法律角度来看,你父亲的所有遗产都该归你后母所有。
个人观点:将心比心吧,我觉得你们照顾她,对她好,她又没有子女,以后剩下的东西肯定会给你们的。一个孤苦的老人,我们对她能有什么太多的要求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