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负多少责任?我现在是否要被刑事拘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4:03:31
事情经过:晚上6点左右,我开大班车正常行驶时,突然有个女人从公路边上冲出来。然后我立即打方向,想避开她,但是因为距离太近,致使我车后轮从女人身上压过。我立即停车,把她从车底救出带至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后调查,女人是因为天黑没有路灯骑自行车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车上而弹到公路上去的。那辆车当时没有开警示灯,事发后逃逸。
问题补充: 因为是送人回来,所以我没有证人

1、死亡一人(含)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司机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涉及刑事处罚。你的情况应当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被刑事拘留。
2、谈一下本案的民事责任。
【后调查,女人是因为天黑没有路灯骑自行车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车上而弹到公路上去的。那辆车当时没有开警示灯,事发后逃逸。 】
(1)如果上述事实能够得到证实,本案损害后果实际上是由于“停在路边的车”与你行驶的车间接结合而导致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的侵权类型。本案民事责任的分担要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来确定你的赔偿比例。但是首先能够确定的是你不需要与“停在路边的车”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你不用全额赔偿。
(2)确定赔偿比例以后,剩下就是赔偿项目和金额的问题了。关于交通肇事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本案主要涉及:
第一,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该项数据可以上网查询或者到法院询问),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该项数据也可以上网查或者向法院询问),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四,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五,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5万元以内,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等多项因素确定。
(3)证据方面,应当由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
(4)如果你的车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