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赠的钱财可以再要回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11:20
男的跟女的通过网络认识,且知道女的生活比较困难又在生病。男的见过女的视频和照片觉得还可以,在女的并没有提钱的情况下,男的主动提出给女的寄了几千块钱。但在经过后来的接触和了解中(男的回来过一次,他们是一个城市的人)女的发现2人的各方面性格差距太大,确实生活不到一起去,就想终止这场关系。男的觉得吃了亏,就想把那几千块钱要回去,他手里应该保留了汇款收据。法律有规定馈赠的钱还可以要回去吗?请懂法的朋友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帮我朋友问的,她是那个女的。回答的都是男人吧,你们都是站在你们男人的角度说话的。有没有站在公正的角度??????????
那女的现在处境其实很不好,离婚又没工作,还拖个孩子。还得的一种现代医学没有把握治好又不会死的病.如果她确实是以钱财为目的,她完全可以先哄住那男人把病治疗了再说,至少可以多拖一段时间,但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觉得2个人合不来就马上终止这种关系。

你很贱!
把钱给了一个女人了,你还要回来。
你当时都已经决定这么做了,现在又来反悔
废话,如果你要是真的说的这么好。
那干嘛不直接点把钱还给那男人,还来这里说
我本来是骂那个男人,一个这么容易接收人家钱的人凭什么来说自己是好人?

1 俺搞经济的 不动法,但是你手里有票据 证明这是你的支出,但你的收入是什么?我不清楚。但从经济上讲 你可以要回去,
2 法律上 不懂 略过
3 人情上 如果那女的是以钱财为目的 那么就可以索回甚至 诉讼其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