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57:35
我最近想跳槽。但是关于现在公司的合同,有些地方很费解。
和现在公司的合同是一年的,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并没有写明,如过乙方(就是我)提前解除合同需要向甲方(公司)缴纳违约金多少多少元。但是我后来才看到,合同里有一条规定,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如有经济什么什么的,需在工作交接日给甲方付清,具体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这个是什么意思啊?签合同的时候也没细看,这种情况还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所谓交接手续,除了工作方面,保险什么的也算是一部分吗?公司会不会扣着我的保险或公积金不给我办理呢?

意思就是你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然后办理完交接手续,才能算是合法解除合同的,没有违约金

如果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那么产生的劳动纠纷,你需要负责

补充:
交接手续,除了你跟公司交接外,公司也要跟你交接的,解除合同证明,保险手续,都是需要给你办理的,不能不办,公司不办,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你在公司没有过分的动作,一般企业不会要你交的!当然如果公司一定要你交的话这样的官司也比较容易胜诉!前提是你在公司没有很坏的影响或者损害公司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