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的可收汇额度与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是怎么来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12:05
在收到预收货款时需在国家外汇管理服务平台上做预收登记,想问一下预收的饿额度是怎么来的,上网查询说是前12个月收汇合计的10%,有人说是每登记一次预收 额度就相应增加,那两者结合想,额度就永远用不完啊,(本就有一定额度,每次做提款登记又增加额度),还是本有一定额度,出口注销后就会增加一定额度,比如:提款登记1000,登记之后可预收货款额度为800,是不是注销后,额度又变成了1800了
谢谢各位了!

如果你不是新企业的话,预收货款的额度就是前12个月收汇合计的10%, 从2008年7月14日起, 企业预收货款都要先到 贸易信贷管理系统(www.SAFECVC.GOV.CN)上做登记(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大概3天内,用IC卡登陆电子口岸就可以查询到预收货款额度,货物出口后15天内要做注销登记.

不用问这个 预收货款看你外汇局怎么给你批了
批多少 你就能结汇多少 比如你预收10万美元 外汇局预收货款给你批3万
那么你就可以先去银行结汇3万预收货款 之后作注销 一般贸易会-3万
等出口海关给你结关后 一般贸易-3万+10万=7万 就可以去银行结汇7万一般贸易尾款

新、旧企业可能不一样的。
是新企业:预收的货款应在贸易信贷系统中进行合同登记、提款登记;3天左右吧电子口岸中会有可收汇额度的!
若不是新企业,“当月”的可收汇额度是按前12个月的10%给予(系统自动计算)

呃,你思路太单纯了吧

首先额度的确是按前十二月的10%,
但是你做了提款登记,肯定就会有相应的预收结汇行为发生,

按照你的举例:

最最最初,你有1000的额度,然后你做了800的提款登记,那么你就必须到银行,在预收额度下结汇800,那么你的额度就只有1000-800=200了,然后你再做个注销登记,系统会把这800再还给你,你的额度就变成200+800=1000了。

所以无论你怎么使用,额度绝对不会超过1000,不会超过你的初始额度,不会超过10%。

不知这么说,你明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