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就业但又辞职,档案怎么回到原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36:13
我是08年毕业生,毕业后到了外地的一个公司工作。档案也跟着过来,但是户口没转过来。现在我要准备辞职,回家自主创业,公司要当地的人才市场开出的档案接受证明,才可以把档案转过去!~但是我门当地的人才市场,不给开出证明!~说不接受外地的党案~。请问着中情况合理吗?我该怎么解决,谢谢!

(一)当地的人才市场不给开出证明,不接受外地的党案是合理的。因为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前提是你必须在当地有从业单位,那些在当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私企)从业人员的档案可以由人才市场托管。
(二)解决办法。是你需要一个过渡,即你当时毕业后,怎么到了外地的一个公司工作?你就怎么想办法到你现在想去地方上班。需要接收你的工作单位持“录用证明、聘用合同书、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人事局申请调档,由人事局签发“人事档案商调函”到你档案现存机构所属的人事局。之后你的档案就过来了。至于档案托管在人事局还是所属的人才市场由你自己选择。等你完成档案转移后,择机辞职,再自主创业也不算晚。
祝你好运!

你档案怎么可能在外地,档案和户口是在一起的

现在不合理的事太多了。还是好好咨询一番。记得只要你户口现在家里的话,劳动力市场可以弄个“失业人员就业备案”,之后他们可以接收档案。你现在的户口到底是在外地的那个公司呢?还是在学校呢?关键是户口。

档案脱离人事局、就业单位、人才中心超过三个月后,将失去原来的干部身份。失去干部身份的人才中心以后就不再受理户口档案托管了。只能到劳动局所属的“职介中心”或“劳动力市场”挂靠托管,户口档案转到那里应该可以。既然辞职自主创业,身份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