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因为工资没谈妥我不续签公司应该开离职证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26:33
我的合同2008年12月31号到期,现在公司在催我们继签合同。我们现在面临同岗不同薪的问题,如果这次公司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我就不想续签了,但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请问如果月底我不续签公司是否应该给我开离职手续等相应的文件?

您的合同是2008年12月31日到期,属于合同自然终止。合同自然终止后,您的公司会给您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并将您的个人档案关系及保险关系一并转出,同时给您开出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证明,按照《劳动法》还有相应的补偿。所以,您没有必要担心正常自然终止的离职问题,这是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到期,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续签合同的工资问题上无法达到一致,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劳动者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公司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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