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证可以办理继承过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53:24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前年不幸过世了,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母亲想吧房子过户到我身上,请问可以吗?公证的话需要花多少钱?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谢谢了!~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继承就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应“先地后房”,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
三、必须公告。土地证变更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五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应该要有两证才能办理,土地证是丢失了吧,还是集体土地?公证继承的话费用是所继承财产价值的2%.要你和母亲还有爷爷奶奶一起,由所居住地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家里人员,确定继承人数),个人身份证明.你父亲死亡证明.结婚证.房产证.还要填写一份遗产继承申请表格(公证处提供)

一, 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不能办理过户,因为土地使用权是确权登记的重要内容,如果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