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不是属于工伤,该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52:13
甲是发包方.乙是承包方,乙把其中某一项包给我.我朋友是我找来帮我干活的,因工程材料不合格,发包方开具了停工通知单,我们就停工了.几天后承包方因其它活叫我和朋友为他干活,我也同意了,也叫上了我朋友一起去干了,工资是承包方另外给的.我朋友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一天承包老板安排他看夜,他就卷宿在挖掘机驾驶室里呆了一夜,谁料第二天就感觉腿疼,刚开始还以为是扭伤了,也用了一些药,几天过后还不见好转于是就去了大医院检查,可结果是腰椎盘突出,这病有点麻烦,药费也多,之后他来问我可不可以要求老板给包点医药费?

腰椎盘突出不是受伤.所谓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而受到的外来的伤害.腰椎盘突出只能算是一种病.所以他不能算工伤

带病就不应该去上班。责任在自己吧。(纯属个人意见)。

此病不可以要求老板给药费。他以前就有此病的

工伤是指工作期间受伤,或是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工具而受伤,你朋友的病不是一天就能得的,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