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12:13
1、2007年1月16日入职,工资800,4月16日转正工资1000,没有保险 没有合同 单休(我能否索要周六加班工资?能否索要保险?能否索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金?)
2、2008年3月公司开始缴纳保险至今。工资还是1000元,没有合同,单休,
9月调岗工资1500,同年12月1日公司签合同,不过是补签的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看是3年,实则2年,(1年补签的),工资那里写的是基本工资不是工资表上的全额工资(补签合同部分我能否索要双倍工资赔偿?能否索要周六的加班工资?合同上工资写的是长成1600以后分解的基本工资项数字,实际没有给我长工资,以长工资这样的欺骗手段让我签了合同)综上所述,我如果去仲裁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1、没有签订合同满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偿金。周六加班工资可以索要!
2、1600是社保基数,不能低于这个数的,如果对工资差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故现在您可以要求
补偿金1000*10=10000
加班费53*50*2=5300
你的工资事实上涨了,因为要扣去社保等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