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04:46
我给别人写了张欠条借款,但是他没有给我钱确把欠条拿走了,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么?
难道法律不考虑事实么?

“谁主张,谁举证”。法律当然要考虑事实,但事实是需要证据证明的(除非对方承认没有给钱)。
他说你欠钱,已经有欠条为证据;
你说他没给钱,你就需要有证据(足以推翻其欠条的证据)来证明。

法院是以证据论事实的

法律只考虑证据。

你自己没有新的重要证据推翻你自己所写的欠条的话,那么你就只剩还钱一件小事了。

有法律效力,除非你能证明你没有拿到钱。另外,借钱时,最好能用银行转帐,银行可以作证,还可以见避免假钱。

1、“我给别人写了张欠条借款,但是他没有给我钱确把欠条拿走了,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么?”:有法律效力,你需要按欠条约定还款。

2、“难道法律不考虑事实么?”:法律考虑事实,但只考虑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并没有给过你钱:你可以主张不还钱。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如何认定你说的就是“事实”、而对方在证据却说人家不是“事实”呢?

有效力。
如果你能证明他没有给你钱,那么你也不用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