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求职的若干问题(培训期、三方协议、违约金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9:39:58
我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最近很幸运地得到一间公司的offer,同时从该公司那里了解到如下情况:

1、入职前有一个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员工不用支付费用,但期间也没有任何工资或补贴。
2、培训时间未定,但按惯例为到单位报到后。(下面的回答请基于报到后再培训这个假设)
2、培训后有考核,只有考核通过后,方能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为5000元。

这几天,我也在网上到处找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然而,还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楚,请各位大侠帮忙:

1、到单位报到是否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法第七条只是说用工之日起,表述有些模糊)
2、三方协议何时失效
A、单位报到后立即失效
B、在单位签订某种协议(如培训协议等,但非劳动合同)后失效
C、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失效
具体哪一种呢?
3、“在三方协议已签订,我已报到且未签订任何其他协议的前提下,单位一定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得再另行设定考核条件”这样的说法准确吗?
4、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多长时间之前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网上只找到上海方面的规定,但我是留在广州工作的)
5、培训期间零工资零补贴合法吗,能否将培训期划进合同期内
6、倘若单位拒绝我签约的要求(例如,它非得要我接受培训且通过考核才签约),我能否依据三方协议,要求其赔偿五千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应该对双方都有效吧)
7、倘若我报到后,该公司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有出入,我拒签,公司能否告我违约,我又可不可以告公司违约(应该是公司违约吧~~~)

首先谢谢各位了,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应届生很重要,网上虽然已有很多相应理论,但总觉得不太全面,希望各位能补充我的问题,感激不尽。

一般来说,规定的众多要求都是限制你,希望你能够留下啊安心工作,其中众多硬性指标一方面也显示,该单位可能待遇各方面不是很好,要不然不会如此条条框框希望把人留住。
不过一般来说,到时候辞职的话,公司不会太难为人的,我们也是5000,但最后只是象征性的,1500~3000之间违约。
如果公司不错的话,好好表现,一般都可以签约的。

下面这个是应届生的网站,也是刚开始学习的,不少东西,资料,不错
http://bbs.yingjiesheng.com/?fromuid=790323

4.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看看这个可以使你理一下思路:
(1)两者的作用不同。就业协议专指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两者的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而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3)两者的内容不同。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初次工作协议,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一般并没有详细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