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仁治的利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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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

法治,顾名思义为用法律去治理国家。人治,同样可以理解为用人去治理国家。

法律是谁制定的呢?是人制定的。法律通过谁去执行呢?是通过人去执行。没有人能制定法律吗?没有人法律怎样运作?

我们国家、省、市有一大批人在制定法律,我们国家、省、市、县、乡、村有一大批人在执行法律。如果没有制定法律的一大批人,法律能制定吗?如果没有执行法律的一大批人,法律能执行吗?法律不可以从天上掉下来,法律可以自己去执法吗?制定法律还会有与社会发展相适应问题,如果社会发展急需某法律,可这部法律就是制定不出来,法律怎么办?法律为适应社会还会有不断完善、修改的问题,如果某法律迟迟得不到完善、修改,法律怎么办?制定的法律有优劣之分,如果制定出的法律问题多多,难以操作,法律怎么办?法律制定出来还会有执行的问题,如果大家都不执行法律怎么办?从目前看,我国的法律不可谓不多,但执行得怎么样呢?现实告诉我们违法的现象比比皆是、无处不在。法律规定不能做得做了是违法,法律规定应该做得没有做同样是违法,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目前还有没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吗?法律起到它应该起的作用了吗?为什么?

法律是由人制定的,法律依靠人去执行。好人制定好的法律,好的法律靠好人去执行。没有好的人制定不出好的法律,好的法律没有好的人去执行等于空。这是人类共同的规律,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不管你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

有好的人,才好的法律。没有好的人,再好的法律也是空。孟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徒法不能以自行。”所以说人和法律的关系是主次关系、有无关系。人和法律相比人是主要的,法律是次要的。没有好人就没有好的法律,没有好人就无法执行好法律。

现在有许多人一提到人治就不理解,有的人还感到愤怒,特别是面对一些社会现象时更是怒火中烧,好像什么坏事都是搞人治搞出来的。其实他们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事都是人做的,最终解决问题的还得靠人,而不是其他。

中国历代的帝王将相大都坚持人治,之所以这样,就是他们认识到了法治的后面还有人,法治是靠人去实现的。如果不把人治好,孤立的只讲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