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11:12
如题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一)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和本质有明显的差别。显现个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则只能间接地被认识。
(二)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
1、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也就是说,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他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任何一方离开了另一方都是不能存在的,实际的存在总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
2、两者是相互蕴涵的,在实际上也是相互包含的。本质寓于现象之中,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现象是整体,本质是现象的一部分,固然是根本性的部分。反过来,本质也包含现象,因为现象尽管是多种多样的、纷繁复杂的,但毕竟是由本质决定的,早已潜在地包含于本质之中。
3、现象与本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本质变现象应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某一具体的人无疑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但其本质也在不断地表现出来,即不断转变为现象。现象与本质的相互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
(三)区别真象与假象、假象与错觉
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家乡则是一种虚假的现象,它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但却是本质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反面表现。
错觉是由于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由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作为思维形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一)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
科学研究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去认识本质。人们只有通过对大量现象的研究,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达到科学的认识。如果二者只有对立而无统一,那么一切科学研究、科学认识就是徒劳无益、白费力气的了。
(二)在实践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通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
从现象进入本质是认识的深化,却不是认识的终止。由现象进入到本质,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事物的规律性以后,还必须在这种认识的知道下,继续地研究尚未研究过或尚未深入研究的现象,以此补充、丰富和加深对于事物本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