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是聘任制,离开时按合同交了违约金,可现在办理手续,原单位不想办,我该怎么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33:50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耐心与单位协商,不成,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办理,因为你的聘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节。如果劳动局不受理,可以到该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去劳动局告他们~~~~~~~~

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