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一下这一个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21:44
张某2000与造船厂签订协议,造船厂于2000年12月将船交付,张某答应于以后的三年每年的12月分三期付款,但是一直没有兑现。厂家于2004年7月起诉,问2001年12月的分期付款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肯定没有啊。显然此案应从最后一次的付款期算起。因为截止日在零四年,可以一次付清的。另据合同法167条的规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可以追回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没过诉讼时效,因为分期付款只是协议中的一个条款而已,而诉讼实效针对的是整个协议。

没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