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调解未成,法院判决将如何?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5:02
家父驾驶小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无酒后,无逃逸),车上除家父外还有货物、货主A和货主的雇工B。事故造成B死亡,A轻伤,以及货物损失。交管部门认定家父承担主要责任,前车承担次要责任。目前家父已经被检察院批捕羁押15天。
目前对于B之赔偿,前车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毕且死者家属满意。然而货主A向我索要货物损失以及医疗费共计17万。而货物损失经过评估为76000元,A轻伤为一处骨折,医疗费用不详,但两项相加肯定远远低于17万。我已经尽最大诚意向A讲明家庭经济困难,但A利用我急于搭救父亲出看守所的心理,坚持索要17万元,毫不松口。于是造成调解破裂。
请问各位资深人士:
一旦检察院提起公诉,事情将如何发展?法院最终判决会如何?
当前,我急于想救父亲出来,因为爷爷奶奶妈妈的身体已因此深受影响,但又无力支付如此庞大且不合理的赔偿要求。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不胜感谢!

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不成,按法律标准正常判刑;
  如果能民事部分能调解成,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判缓刑,即从轻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嫌疑人或嫌疑人的家属积极赔偿的,可以作为悔罪表现的一种方式,可以从轻判决。
  但是,并非积极赔偿了,就一定会从轻判决;不过,如果是法院主持下的调解,法院将来在判决的时候,应该会考虑相关的情节。

  3、关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人,并非一定要按照受害人的要求,完全满足受害人的家属的要求才会被法庭认定为积极赔偿。
  如果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过高,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会要求嫌疑人家属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家属不接收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依然是按照已经积极赔付进行判决的。

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使按照对方的要求全额赔偿,检察院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表明你们的态度,钱预付给法院。争取从轻处罚。

根据交通法,你父亲不会受到很重的处罚,不用赔货主钱,你父亲顶多3年